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教育收费制度的规定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以及上海市教委、物价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的文件精神,学院就规范教育收费问题做出以下规定:
1.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制度,将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通过校园网、公示栏、招生简章等形式进行告知。
2.对学费、住宿费、考试费及行政事业费等,严格按照市财政、物价局、教育行政部门报备的批文标准进行收取。
3.对服务性的收费采取事先公示,并根据学生自愿,自愿选择和非盈利性的原则进行收取。
4.对代办费的收退按学年以多退少补,按实结算的原则进行操作,并事先公示,有专管银行进行统一清退。
以上的制度规定若有违纪者,学院将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