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考试费退付通知
发布人:杨巍敏  发布时间:2011-11-10   浏览次数:13

根据沪教考院财[2006]3号文件规定,针对2011年参加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被录取的部分区域的考生,我院已将考试院返回的高考报名费于2011118日退付到学生的中国银行卡里了,请同学们注意查收。

备注:长宁区、宝山区的学生不列在本次退付范围。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室

                              2011年月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