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校园一卡通”的通知
发布人:宋秋芸  发布时间:2018-03-21   浏览次数:170

关于规范使用“校园一卡通”的通知

为了规范教职工使用校园一卡通,现将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饭卡办理

    新进教职员办卡凭人事处签字的“校园一卡通申请表”及身份证原件到食堂一楼充值间窗口办理;外聘教师办卡凭教务处签字的“校园一卡通申请表”及身份原件到充值间窗口办理;临时卡办理除学校正式注册的师生外,满足学校规定办卡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临时饭卡,凭财务处签字的“校园一卡通申请表”及身份原件到充值间窗口办理,办理时需要交饭卡押金30元及成本补偿费。按学校规定,成本补偿费用为存入饭卡中金额的20%,由计算机系统自动从饭卡中扣除。  

二、饭卡补办

   所有饭卡持有人在饭卡损毁、遗失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充值间窗口办理补卡手续(收取30元/张卡工本费)。

三、离校退卡

   员工离职时需将饭卡交还到充值窗口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签字盖章手续,教职员工(包含工程、物业人员)饭卡内余额一律不予退还,外聘教师及其他人员退还卡内余额及卡片押金30元。本规定从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注:校园一卡通申请表到学校财务网站上下载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3月20日


校园一卡通办理申请表.doc